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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5日起,全市范围内启用!@秦皇岛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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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常明明
近日,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发布通告
自2023年8月15日起
秦皇岛市范围内原则上
不再颁发纸质版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
全面启用电子版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
通告如下
关于全面颁发电子版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的通告
为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持续优化我市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,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与贷款审批“集成办”着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、便捷的不动产登记服务,经研究决定,自2023年8月15日起,在秦皇岛市范围内全部颁发电子版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,原则上不再颁发纸质版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,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一、电子版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法律效力电子版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与纸质版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可作为法定办事依据和归档材料。二、电子版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领取方法(一)接入全省不动产登记“一窗受理”平台“集成办”的公积金管理部门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,通过“一窗受理”平台将电子版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推送至贷款审批系统。(二)登录“冀时办”APP,从“热门服务”中依次点击“我要办不动产”→“不动产登记”→“不动产登记业务”→“个人中心”→“我的证照”,经人脸识别核验身份后即可查看、领取电子版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。(三)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https://www.hbzwfw.gon.cn/。在“主体集成服务”点击“不动产登记”进入“河北省互联网+不动产登记受理系统”页面,依次点击“用户中心”→“我的证照”,使用“冀时办”APP扫描二维码,经人脸识别核验身份后即可查看、领取电子版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。三、电子版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查验核实(一)登录“冀时办”APP,从“热门服务”中依次点击“我要办不动产”→“不动产登记”→“不动产登记业务”→“网上查询”“电子证照核验”,扫描权利人出示的电子版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二维码即可显示验证结果。(二)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https://www.hbzwfw.gon.cn/。依次点击“电子证照专区”→“证照核验”,选择“证照信息核验”,填写相关资料后即可显示验证结果。四、电子版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证照注销在不动产权人办理不动产登记注销登记业务时,在完成审核、登簿后,电子版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自动同步注销。五、其他事项(一)电子版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记载事项应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,若出现不一致,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,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,对信息有异议的,可向属地登记部门提出异议核查,经核查确属不动产登记簿有误的,权利人可凭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更正登记。(二)已核发的纸质版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继续有效,暂不核发电子版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。公积金管理部门,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办理注销登记业务后3日内交登记部门归档,未能及时归档的,予以公告作废。(三)2023年8月15日起,在秦皇岛市范围内全部颁发电子版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,原则上不再颁发纸质版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。如确需纸质版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,可向属地登记部门申请领取。特此通告。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7月21日
来源: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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